勞務派遣主要有三個機構:派遣機構,派遣員工和用人單位。
派遣機構按照用人單位的條件和要求聘用員工,并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,以建立勞動關系:支付工資,支付社會保險以及處理其他勞動保障事務:但不直接雇用員工。
用人單位僅使用派遣機構派遣的雇員,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建立勞動關系。
派遣人員接受派遣機構和用人單位雙重管理職務。 作為調度機構的雇員,他們必須根據雇主要求的數量和質量來完成任務。
勞務派遣在有效利用就業資源方面與傳統勞務中介不同。 勞務派遣公司收集并指導各級勞務市場,人才市場,社區和社區勞動保障服務機構,并依靠省內各級技能培訓機構在省外開展全省就業的各個方面。 省和國外。 需要開展各種培訓,咨詢,代理等一站式服務,實現城鄉勞動者從自發無序轉移到法治的平等就業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