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納稅人和企業應交的增值稅,應在“應交稅金”項下設置“應交增值稅”,“未交增值稅”和“增值稅支票調整”三個明細帳核算。
“應付增值稅”科目是企業應納稅增值稅額的計算,結算和扣除的詳細科目。 企業應設置“進項稅額”,“已繳稅額”,“減免稅額”,“內銷出口稅額減免”,“轉移未付增值稅”(以上為借項科目); “銷項稅”,“出口退稅”,“轉出進項稅”,共有9欄,例如“轉出多繳的增值稅”和(以上為信貸科目)。
月底將“未付增值稅”科目從“應交增值稅”明細帳戶中的“未付增值稅”和“已付超額增值稅”科目中轉出,余額反映了公司的多付 借方的增值稅,余額反映企業在貸方應支付的未付增值稅。
稅務檢查機構檢查稅收時使用“增值稅檢查和調整”主題。